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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
发布者:王琛    发布日期:2025-05-06    查看:56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要求,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不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和2025年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工作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自2024年度起,申报新增本科专业均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符合2024年度申报条件的专业为学校2023年进行了预备案的专业(见下表)。

西安航空学院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专业汇总表

序号

预申报类型

所属门类

所属专业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修业年限

1

备案专业

工学

计算机类

080909T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四年

2

备案专业

工学

计算机类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四年

3

备案专业

工学

机械类

080214T

智能车辆工程

四年

4

备案专业

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

120207

审计学

四年

(二)申报程序

1.调研及论证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需在充分开展调研工作的基础上,邀请相关企业专家、兄弟院校的专家充分论证,在广泛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完善新增专业申报材料,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1)、申报专业论证报告(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以上材料于5月31日前通过学校教科研平台(http://xaau.kypt. chaoxing.com/)提交。

2.评审及公示

学校将于6月中旬组织专家对新增专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审议意见,并将相关材料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3.完善及填报

相关专业针对专家审议意见将申报材料进行完善,后期根据上级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管理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进行相关材料填报。



材料提交时间:
2024-04-30至2024-05-31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